母亲去世后存款怎么取?

Huaxiafudi 2016年 3月 24日15:31:41殡葬资讯评论阅读模式

母亲去世后存款怎么取?

“我母亲2008年过世,在农行有4000多元的定期存款到期,可拿存折凭密码去取钱时银行却不让取,说必须到公证处证明我妈是我妈才能取款,我该怎么办?”近日,市民方先生向记者求助。

据方先生介绍,母亲是2007年在中兴路地道桥口的农行营业厅存的钱,第二年母亲不幸去世,存钱的农行也并入港龙附近的农行襄都支行。存款2015年3月13日到期,但没有及时支取。近期,方先生带着母亲的一代身份证和存折,凭密码取款时被银行方面拒绝,说必须有公证处的公证才能支取存款。“银行说代他人支取存款必须提供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一代身份证不行。可我妈过世前根本就没办二代身份证,为什么有存折有密码却不能取钱,非要证明我妈是我妈?!”方先生很不解,怀疑银行故意刁难他。

“公证是需要费用的,一共就4000多块钱,除了公证费还能剩多少呢?”方先生说,为了证明他妈是他妈,他找到了派出所,派出所说2004年才联网,查不到相关信息不能给出证明。居委会也说不能给开证明。“这是哪门子规定,难道这钱我真就取不出来了吗?”方先生很气愤。

农行襄都支行一位姓李的副主任解释说,他们也是按规定办理的,“老人去世,她的存款就应该属于遗产,因为银行不能确定取款人是不是唯一继承人,如果擅自把钱取出,其他继承人再来取钱,就会产生纠纷。必须有公证处的公证才能支取,公证给谁谁才有权支取这笔存款。”李副主任告诉记者,她已经跟客户解释清楚。

一位业内律师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应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存款作为老人的遗产,银行不能擅自把它支取给任一继承人,必须看到具有法律效力的遗产分配情况证明后,继承人才能支取这些存款。律师建议方先生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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