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冤枉偷窃店主贴照片悬赏 侵犯了小同学的名誉权

Huaxiafudi 2024年 1月 11日17:14:25人文评论阅读模式

【#小学生被冤枉偷窃店主贴照片悬赏#】“没有任何凭据就贴上“通缉”照片,谁帮忙找到奖励10元,还当众多同学面辱骂人家是小偷。”近日,江西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某天,乐平市某小学内小卖部老板黄某在店内张贴小学生汪同学的照片,称其是小偷,若谁能帮忙找到就奖励10元。汪同学前往小卖部核实,被黄某训斥并当着众人面持续辱骂,汪同学争辩无果后,离开小卖部。之后,汪同学母亲与黄某进行沟通,两人共同查看监控视频,并未发现汪同学有偷盗行为。汪同学母亲要求黄某公开道歉,遭到拒绝。校方介入后,黄某只同意私下道歉。汪同学诉至法院,要求黄某登报道歉或在全校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乐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张贴汪同学照片并称汪同学偷盗其店内物品,此种“示众”行为明显侵犯了汪同学的名誉权。故法院对汪同学诉请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予以支持。经多次沟通,特别是向黄某释法明理后,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黄某在学校公示栏张贴道歉信,并在汪同学所在班级公开道歉,支付汪同学精神损害抚慰金4500元及案件受理费100元。黄某依照调解协议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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