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员工年会中11万只发2万# 南山法院:公司应依约兑现】12月11日,上海市总工会发布了一则案例:2018年,深圳一公司年会抽奖环节中,小李抽中110000元现金大奖,公司当场向其颁发奖券。事后,公司向小李支付了20300元,但拒绝支付剩余部分。
2018年4月,小李从公司离职,随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应支付剩余奖金未获支持。
她不服,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最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向小李支付奖金差额89700元。
公司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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