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杀妻灭子案重审宣判#【#李玉前回应重审被判死缓#:将上诉】#李玉前被判死缓称将上诉# 案发22年后,贵州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案重审宣判。
据微信号“六盘水中院”消息,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瑞红犯包庇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
宣判后,李玉前同辩护律师一同走出法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将上诉,继续维权。
贵州“杀妻灭子案”是指2001年的春天水钢炼铁厂的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李玉前被指控杀妻灭子。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瑞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2020年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2年11月23日起,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某红犯包庇罪一案。经六天审理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2023年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瑞红犯包庇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李玉前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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